桓台一女子撒泼咬伤民警大腿 妨害公务被拘留

2015-05-28 16:50:00    作者:王萍 王彦婷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桓台;女子;撒泼
[提要]据了解,淄博市桓台县某村妇女金某与李某某有房屋租赁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于5月13日上午,金某到李某某的工作单位找其“讨要说法”,并通过录音喊话器在李某某单位的门外循环播放辱骂李某某的话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单位秩序。民警接警后前往处警,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金某口头传唤至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带至所内后,值班民警耐心对其进行劝导,其情绪激动非但不听还辱骂民警。管片民警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手持的录音喊话器执行扣押时,金某不仅不配合还撕烂民警衣服并躺在地上咬住民警大腿不放,同时还用脚踢打上前劝阻的值班协警,严重妨害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经鉴定,民警大腿要伤处构成轻微伤。
    大众网淄博5月28日讯(记者 王萍 通讯员 王彦婷)近日,淄博市桓台县一女子金某与李某某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跑去李某某单位闹事,金某对调解民警撒泼,撕烂民警衣服,咬伤民警大腿。

    据了解,淄博市桓台县某村妇女金某与李某某有房屋租赁纠纷,多次协商未果。于5月13日上午,金某到李某某的工作单位找其“讨要说法”,并通过录音喊话器在李某某单位的门外循环播放辱骂李某某的话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单位秩序。民警接警后前往处警,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金某口头传唤至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带至所内后,值班民警耐心对其进行劝导,其情绪激动非但不听还辱骂民警。管片民警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手持的录音喊话器执行扣押时,金某不仅不配合还撕烂民警衣服并躺在地上咬住民警大腿不放,同时还用脚踢打上前劝阻的值班协警,严重妨害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经鉴定,民警大腿要伤处构成轻微伤。

  经调查取证后,金某涉嫌妨害公务,桓台县公安局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予以刑事拘留,并将此案向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于2015年5月26日经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相关法律阅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下均以妨害公务罪论处。(一)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其他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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