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车辆管理所获“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2015-02-12 15:22:00    作者:仇晶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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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天上午9点,在济南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全省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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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信息服务中心

  大众网淄博2月12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杜立谦)今天上午9点,在济南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全省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据了解,这次被授予的“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也是自2009年起连续三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等车管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淄博市总工会授予“淄博市工人先锋号”,被雷锋班授予全国首家“雷锋车管所”称号之后,淄博车管兑现“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的至上追求”承诺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着眼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车管所”的总体定位,秉承“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服务准则,紧紧围绕”民生车管、标准车管、科技车管、互动车管、责任车管”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勇于攻坚、开拓进取,以兑现“六项”服务承诺为切入点,打造“六位一体”服务新体系,努力实现为民服务人性化,以科技创新为抓手,严把四道关口,努力实现源头管理工作系统化,以“四抓”理念为引领,真抓敢管,努力实现队伍管理精细化;以践行群众路线为标杆,反“四风”除“四难”,努力把实事好事办到百姓心坎上,把看似普通的“小”服务,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的“大”问题,创出了特色,树立了品牌,赢得了民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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