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两会建言:增建养老公寓 社区配养老院

2015-01-08 11:44:00    作者:马冠群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建言 市民刘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 老年人
[提要]针对目前淄博现状,记者在梳理市民建议时发现,除了建议跟进养老服务体系等“老声音”外,也出现了些“新声音”,例如增建养老公寓、微型养老院等。宋先生提到的“养老公寓”就是适合老年人居住的房子,这要求在建房之初就要考虑到老年人的需要,房间在设计之初可以适当提高插座距地面的高度。

  2013年10月23日,张店潘庄生活区内,两位老人买完东西后准备回家。记者 贾亮 摄 资料照片

  1月7日,本报“两会好声音”征集活动接收到的市民建议中,养老再度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这一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针对目前淄博现状,记者在梳理市民建议时发现,除了建议跟进养老服务体系等“老声音”外,也出现了些“新声音”,例如增建养老公寓、微型养老院等。

  建言 1 社区配备微型养老院

  今年34岁的臧诚五年前从临沂老家来到淄博创业,随后他将妻子和孩子也接到淄博,但是作为家里的独生子,让他最牵挂的还是家里的父母。

  和臧诚一样,养老问题成为目前不少独生子女的困扰,在新的家庭结构“四二一”模式(四个老人,夫妻两个,一个孩子)下,两个年轻人要负担起4个老人的养老重任。

  “家里就我一个孩子,我希望父母能‘就近养老’。”1月7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希望每个区县能多建立几家老年公寓,让老年人可以就近享受到专门的养老服务,这样一来不仅能方便子女们照顾,也能让老人在闲暇时有个伴聊聊天。

  而据2014年淄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对人大代表的意见答复,目前在淄博市,从老年公寓分布情况来看,在城镇人口比较集中、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老年公寓数量相对较多。而在农村人口较多、城镇人口较少的区县,机构数量则相对较少。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各区县发展并不平衡。

  针对这一情况,市民刘先生建言可适当增建社区微型养老院,“我认为,这种微型养老院接纳老年人的数量可以控制在十个人以内,根据需求,到最后甚至可以发展成连锁模式。”在刘先生看来,这样的运营模式既可以解决市民期待的“就近养老”问题,又可以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养老院的老人少了,工作人员自然会更加耐心,这样一来服务水平也就跟着上去了。”

  建言 2 房屋设计考虑老年人需求

  “我认为想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应该提前准备,不应该等人老了再想怎么让他们提高生活水平。”在众多市民对养老问题的建议中,家住博山区的宋先生提出了增建“养老公寓”的建议。

  宋先生提到的“养老公寓”就是适合老年人居住的房子,这要求在建房之初就要考虑到老年人的需要,房间在设计之初可以适当提高插座距地面的高度。“现在插座距地面的高度普遍偏低,人上了岁数弯腰可能很不方便,提高插座距地面高度,是在提前做打算,同时也不影响年轻人的使用。”

  在宋先生的建言中,对建房理念、居家装修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提议。例如,针对老年人腿脚不如以前灵活方面,宋先生则建议从新房子装修开始,就应选择防滑地板,避免老年人因行动不便滑倒、摔跤。考虑到老年人可能有对轮椅的需要,宋先生还在建言中提到对房间门进行加宽的提议,方便老年人自理。

  “我认为确保建立养老公寓的重要因素是,应该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只有更多的人认可这种设计理念,这样理念才能得以实现。”宋先生表示。

  建言 3 让老年公寓变得“上档次”

  随着社会发展,市民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对老年人生活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1月7日,市民朱先生就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坦言,希望老年公寓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也能相应地提高环境质量。

  “现在工作压力大,指望孩子养老可能不那么现实,或许我们这一代人以后都得去老年公寓。”今年54岁的朱先生未雨绸缪,近段时间提前考察了淄博市部分老年公寓,“我觉得现在多数老年公寓都只是停留在照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上。”

  建言中,朱先生举例,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备、活动场所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即使聘请了相关护理人员,但人员配备比例较低,服务水平一般。“我希望老年公寓可以做到像幼儿园那样,变得上档次一点,让老人们住进去可以享受生活的同时又不与时代脱轨,在适当情况下可以提高收费标准。”

  针对朱先生的建议,1月7日,记者也对市民进行了相关调查采访,在老年公寓住宿条件、价格、服务等关键词中,被采访的近二十名市民中(年龄均在50到60岁之间),有半数市民赞同朱先生的建议,希望在老年公寓能够像在家里一样感到温暖。同时,市民孙先生在记者采访中则建言,“应加大养老机构推向市场化的力度,让养老机构在竞争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服务水平上去了,收费标准有所提高想必也很容易被接纳。”

  记者 马冠群 报道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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