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8 14:54: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刘晓) 27日,记者从淄博多家燃气公司获悉,各燃气公司当天已陆续开始抄表,而抄表之前的气价仍按原价执行。
“我家的燃气是单月抄表,这次抄表日期是11月20日,而从27日起燃气实行阶梯气价,到现在还没抄表,中间上涨的这一块价格怎么来算呢?阶梯气量怎么开始计算呢”家住张店市府东一街的王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抄表之前的价格仍按2元/m3执行,市民不用担心。而阶梯气量也是从抄表之后才开始计算,如果有些住户长期不用或者长期不在家,燃气公司会按照每天0.3m3,每月10m3的用气量进行计算。
据了解,接到物价部门的民用燃气调价通知之后,淄博华润燃气立即召开了相关会议,就抄表工作、涨价之后未抄表用户燃气价格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于27日开始抄表。目前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城区30多万户居民用气,抄表工作需要一个过程。“具体的时间我们没法估算,因为用户数太多,但是相关工作我们会尽快完成的。”淄博华润燃气工作人员介绍。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淄博绿能燃气有限公司和淄博星辰燃气有限公司,发现各公司都已陆续开始抄表,抄表前的气价也是按照原价执行。
市物价局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淄博天然气调价方案,民用燃气每立方上涨7毛钱,并实行阶梯气价,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69元/m3,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8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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