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天然气调价方案出台 普通居民受影响较小

2014-11-26 15:19:00    作者:陆瑞洋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天然气调价;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市民反映
[提要]11月26日上午,淄博市物价局和公共事业局邀请了市内多家主流媒体,在联通大厦召开了有关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的新闻发布会。调价之后居民生活燃气涨价0.7元,对此普通家庭市民表示此次涨价对自己生活影响不大。

  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的新闻发布会现场

    相关新闻:

    明起淄博实行新天然气价格 生活用天然气涨7毛

  大众网淄博11月26日讯见习记者 陆瑞洋)11月26日上午,淄博市物价局和公共事业局召开了有关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的新闻发布会。淄博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作为新闻发言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方案做了详细说明。

  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方案

  淄博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公布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在汲取各方建议之后做出的详细调整方案。他介绍说,一是调整天燃气价格。其中,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9元/立方米调整至3.69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4元,但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增量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38元/立方米调整为4.6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3元;居民生活用基本气价由2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7元。

  路荣伟说,在本次调整方案中一个重要调整就是淄博将实行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政策:也就是说,家庭户籍人口≤3人的每户年用气量不足360立方米的实行2.7元/立方米的单价,年用气量超在360—1080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2.8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三档气价3.50元/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3人的,家庭户籍人口3人以上的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为每年48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480-108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用气价格标准不变。

  本次发布会还对阶梯气量计量周期及该政策执行日期做了详细说明:已经开通天然气的居民用户,阶梯气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计量周期为每年的11月27日至次年的11月26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跨年度结转;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11月27日前已供气部分,由各燃气公司与用户找补价差;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4年11月27日起执行;使用IC卡用户,自11月 27日起,新购气量执行调后价格(计入阶梯气量)。

  持有“低保证”“特困证” 居民 不能重复享受优惠

  天然气调整政策方案发布之后,各大媒体的记者分别就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对壁挂炉取暖用户的政策及对普通居民生活的影响等具体贯彻落实调整方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新闻发言人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都一一作出了解答。

  现场有记者提问:“现在燃气涨价,你们对本市的弱势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么?”路荣伟回答道:“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住宅小区,持有城乡‘低保证’和‘特困证’普通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在18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超过部分执行阶梯价格政策;不备集中供暖条件,安装壁挂炉取暖的特困家庭用户,用气仍执行现行价格政策不变。但是,同时持有“低保证”和“特困证”居民用户,不能重复享受气价优惠政策。”

  大众网记者问道:“此方案对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配套不到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而采用壁挂炉取暖的用户有什么影响?”路荣伟解释道:“对此类用户政策会给予照顾,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超出第二档最高值1080立方米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价格标准。”

  天然气价格上调 对普通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当得知天然气价格由2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后,张店区潘庄小区一位正在花园看孩子的王女士表示,“涨的有点多”。不过当记者问她自己家中一年用多少立方米燃气时,她说:“我们一家只炒菜做饭用燃气,现在取暖用暖气,不用壁挂炉了,一个月也就用30立方,调价之后一年也就多交252块,影响也不是太大。要是冬天用壁挂炉取暖的话,涨价之后会觉得不划算。”

    相关新闻:

    明起淄博实行新天然气价格 生活用天然气涨7毛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