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支招:选择医疗机构先看有无执业证

2014-10-13 16:14: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淄博市暨张店区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启动后,除了继续开展相关打击非法行医的整治检查外,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还将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重点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安全就医知识、投诉举报渠道、非法行医典型案例及打击非法行医成果,以此教育群众,震慑非法行医者,努力营造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原标题:选择医疗机构,先看有无执业证
  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消毒情况(资料片)。

  本报记者 樊伟宏

  淄博市暨张店区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启动后,除了继续开展相关打击非法行医的整治检查外,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还将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重点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安全就医知识、投诉举报渠道、非法行医典型案例及打击非法行医成果,以此教育群众,震慑非法行医者,努力营造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曝光有关案件,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

  非法行医常造成误诊、漏诊、错治 

  据市卫计委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曲文轩介绍,所谓“非法行医”,就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各种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

  “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对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至今取得了显著成效。”曲文轩表示,“一直以来,非法行医对市民危害极大。比如,常造成误诊、漏诊、错治,延误或加重患者病情。病情危急时因缺乏急救设备和能力往往危及患者生命。使用来源不明的甚至是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为了降低成本,非法行医机构或者个人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既无国家批准文号又无质量安全保证,甚至自制卫生材料,所使用的药品中也不乏假药、劣药。存在滥用抗生素或激素,对患者身体造成很多副作用,造成不良后果;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不按操作流程,极易造成交叉感染、疾病传播;无正规票据和医疗文书,患者遭受损失后难以依法维权;乱丢医疗废物,不仅污染环境,更危害市民健康。”

  行医诊所隐蔽,市民难以分辨 

  为了躲避检查,非法行医选择地址多比较隐蔽,加上市民对此了解不足,很容易被蒙骗。在张店世纪花园卫生服务站就诊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市民生病时本来就很着急,容易病急乱投医,又不知道怎样辨别,所以就算是被骗,当时也不一定意识到。市民房先生对此也表示,他曾经患皮肤病,困扰了他很多年,因为疗效较慢,他也曾向一些“江湖郎中”求助过,花了不少钱也没见好。“当时只听到什么祖传、包治了,就没想那么多,现在明白也晚了。”

  曲文轩表示,认清医疗机构是否是非法行医。首先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非法行医经常更换地址,且医疗设施多较简陋,常混杂在居住生活区中,就诊时间不确定,多在夜间开业;无诊疗依据,不写病例、不开处方、不提供收费凭证;且无合法药物来源,药物多无包装、说明书等。有这些情况的,市民就应该警惕是非法行医。

  执法范围受限让居家行医“钻空子” 

  2013年底,淄博启动针对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发现,常见的非法行医的主要类型有各种无证诊所、游医、假医、药店的无证坐堂行医,还包括某些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以及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类型的非法行医。

  “然而随着检查的逐步深入,非法行医开始向居家行医等方式转变,执法人员在检查时,由于没有相关权限,不能直接进入市民家中检查,所以会造成一些‘漏网之鱼’钻了空子,还有就是一些社区推拿按摩场所也借着按摩等名义,实是进行一些医疗服务,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也确实存在,这些都是我们在监管机制上需要破题攻关的重点。”曲文轩告诉记者。

  发现非法行医,市民可报警或举报 

  非法行医对市民危害极大,其中有部分非法行医行为一旦发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曲文轩介绍,如果非法行医过程造成就诊人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被卫计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民如已遭遇非法行医蒙骗后,应将有关病历、药品、以及相关票据等证据保存好,及时到当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举报。如在非法行医点遇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如发现任何可疑非法行医点,可以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举报。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