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农庄要收回土地 租户措手不及要求补偿

2014-08-21 07:49:00    作者:陆晓茜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庄 都市农业 祥瑞 蔬菜 土地
[提要]近日,部分承租淄博祥瑞都市农庄土地的租户接到通知,被要求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逾期未清理的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有的租户因为刚签约不久,种的菜刚出苗,这一突然的变化让他们感到措手不及。

  原标题:租期未到祥瑞都市农庄要收回土地 租户要求补偿

  听说农庄要开发,一名租户赶来摘下部分蔬菜。 记者 陆晓茜 摄

  晨报淄博8月20日讯 近日,部分承租淄博祥瑞都市农庄土地的租户接到通知,被要求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逾期未清理的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有的租户因为刚签约不久,种的菜刚出苗,这一突然的变化让他们感到措手不及。

  “刚租了地,还没到期就让清理干净。”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于今年3月在张店区南京路与联通路路口的淄博祥瑞都市农庄花1000多元租用了一块地,租期为1年,赵女士在自己租的地里种上了蔬菜,平日里有时间就会到地里干农活。如今蔬菜还没有完全成熟,就被要求清理干净,她觉得非常不合理。

  今天早上,记者来到该农庄,看到不少租户正在农庄里收拾菜地。部分地里种菜用的棚子已被拆除,不少没有成熟的蔬菜被连根拔出。

  “8月6日下通知,让租户在8月20日前把地里的附着物清理干净。时间也太紧了,农作物都还没有成熟就要被铲除!”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也在农庄里租了地。

  “3个人合伙租下了村里的这块地,然后又分租给我们。”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春天他租地时,农庄合伙人明确地告诉他,这块地再种一年没有问题,但是现在这块地却要被收回开发。

  听到李先生这么说,在场的多名租户均表示,他们在租地时被告知一年内土地不会被收回。

  “我是7月刚租的地,才过了一个月就让我夷平菜地。”租户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地里的作物刚长出苗来,还没有感受过丰收的喜悦,土地就要被回收,她认为农庄合伙人应该给予租户补偿。

  租户张女士表示,她在农庄的办公室里看见过农业部门授予淄博祥瑞都市农庄的“市级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牌匾,上面写的时间是2013年至2015年。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牌匾使她认为该农庄的土地短时间内不会被收回开发,可以长期租用。

  随后,记者找到了经营该农庄的其中一名合伙人。

  “我们3个跟村里签的合同上明确写着,不赔偿清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说着,这名合伙人拿出合同。记者看到,合同显示这3个人承租的土地为231亩,合同上的租赁期限为“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政府和本村占地为止。”

  这名合伙人表示,对于还没有到期的租户,他们将会在清理土地附着物后退还剩余租金。

  淄博市发展都市农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庄园的确是示范园区,但现在由于开发需要确实要被收回。

  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的邹明卿律师表示,租户不存在违约行为,有权向农庄合伙人索赔。因为村委不是合约(农庄合伙人与租户之间的合约)当事人,所以村委没有责任。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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