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开展"四车"整治行动 48辆超载车被罚

2014-05-16 07:36:00    作者:庄晓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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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市各重要交通路段行驶的渣土车、运煤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黄标车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自此,淄博市“四车”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序幕。行动首日,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56起,48辆超载车落网被罚。 

15日中午,执法民警在湖南路罗村镇段对渣土车进行检查。

  大众网淄博5月15日讯记者 庄晓娟)1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市各重要交通路段行驶的渣土车、运煤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黄标车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自此,淄博市“四车”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序幕。行动首日,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56起,48辆超载车落网被罚。 

  超载、私改、未年审问题频现 最高者被扣12分

  15日中午12点,大众网记者跟随检查一组率先来到淄川区省道湖南路罗村镇段。一路上,大型渣土车接连不断,马路上尘土飞扬,随处散落着渣土以及碎石。

  “请出示你的驾照以及年审等相关手续证明。”12点40分左右,一辆私自改装的渣土车被执法民警拦下。只见车辆的最上端被多加装出两块夹板,车辆涉嫌超载以及非法加装。随后,民警查看了该名司机的驾照以及年审证明,发现该车已一年未审。据执法民警介绍,暂对车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去掉加装的夹板,并尽快进行年审。“至于具体超载情况,要将车开至停车场过磅称重后,再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民警说。

  下午1点左右,一辆周身被石灰覆盖的“变型拖拉机”被执法民警拦下。记者注意到该辆车前后两个车牌均已被石灰完全遮挡,“像这样遮挡牌号的情况,将被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元。”最终,该车以涉嫌超载、年审标志不全以及遮挡牌照等情况,被民警扣留,等待进一步处理。

  15日首个“四车”整治行动,全市共设置检查点61处,出动警力507人次、警车213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56起,其中涉牌涉证153起,货车改型24起,驾驶报废车4起,货车超载48起,酒后驾驶30起,遗洒飘散载运物35起,货车闯禁区39起,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11起。

  交警部门:黄标车进限行区域 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据了解,此次由公安交警支队开展的“四车”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13日开始至6月30日。将重点整治渣土车(运输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的重型、中型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变型拖拉机)、运煤车(运输煤炭的重型、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运输沙石、水泥、石灰、矿砂、水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散装物料的重型、中型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变型拖拉机)以及黄标车(粘贴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无环保标志、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四类问题车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对私自加装弹簧板、挡板、围栏等非法加装改装装置的车辆,将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原状;对超载车辆一律卸货转运,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对超载车辆驾驶人一律按实际违法行为罚款并记分;对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驾驶人,一律拘留;对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的,一律不得放行违法车辆;对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并予以强制报废;对强行闯卡、不服从管理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货车驾驶人,要联合公安分县局,一律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一律顶格处罚,并督促尽快办理淘汰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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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各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罚拘留15日以下。

  2.上路行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扣车。

  3.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0元,扣车。

  4.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驾驶证的记12分,罚款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扣车。

  5.遗洒、飘散载运物的罚款100元。

  6.超载30%以下的记3分,罚款200元,扣车。

  7.超载30%不足50%的记6分,罚款500元,扣车。

  8.超载50%以上不足100%的记6分,罚款1000元,扣车。

  9.超载100%以上的记6分,罚款2000元,扣车。

  10.违反禁令标志的记3分,罚款200元。

  11.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记6分,罚款200元。

  1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

  13.机动车未按规定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款200元。

  14.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机动车收缴、强制报废。

  15.载超限物品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记6分,罚款200元。

  16.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收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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