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07:34: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淄博5月15日讯(记者 庄晓娟)15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的“四车”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淄博交警部门联合环保部门开展9次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淘汰报废黄标车473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被罚款200元。
据悉,自2013年12月份开始,山东省在设区市的城市建城区禁行黄色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简称黄标车)区域。为加强黄标车管理,全力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原山大道、南外环、湖罗路、鲁泰大道等进入中心城区的主要路口增设了30面“环保黄标车辆、无环保标志车辆”禁行标志,并联合环保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9次黄标车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淘汰报废黄标车473辆。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忠文介绍说,此次“四车”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涉及黄标车的相关处罚。其中,机动车排放黑烟的罚款200元,责令限期维修;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罚款500元,收缴;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罚款500元,收缴;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罚款200元;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据了解,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在全市所有建成区将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增设完善相关禁行交通标志,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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