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8 06:26:00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原标题:淄博“禁区通行证”4月底前将实现网上办理 临时通行证有效期延长
鲁中网淄博4月24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召开的“践行群众路线便民服务十条措施”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为方便货运车辆和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城区办理《禁区通行证》,交警支队研发了《禁区通行证远程核发管理系统》,车主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据悉,该系统目前已在高新区交警大队试点运行,4月底前将可在全市范围内投入使用。
关于这一系统的网上申办流程,支队政委张洪波介绍,车主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淄博公安交警网(http://www.zbjj.gov.cn/),进入《禁区通行证网上办理》模块,自己提交发动机号、车牌号、行走路线等相关信息,再由大队交管科提交资料,符合条件以后,会显示大队通行证的页面,此通行证可直接打印。值得一提的是,在通行证上增加了二维码,车主还可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将通行证的显示页面保存下来,现场可直接出示该页面。
此前,车主办理《禁区通行证》,需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区县交警大队办理,拿到通行证后,返回禁区外围驾驶车辆进城,手续相对繁琐,有时还需要多次往返办理。《禁区通行证远程核发管理系统》推行后,车主们不用再拿出专门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禁区通行证》的办理权限也下放到了交警中队和部分交通管理服务站,车主可就近到各交警中队或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目前,可以办理《禁区通行证》的交通管理服务站有张店区良乡交通管理服务站、博山区李家窑交通管理服务站、周村区恒星交通管理服务站、周村区桃园交通管理服务站、周村区前进交通管理服务站、临淄区东高交通管理服务站、沂源县宝玺交通管理服务站、高新区傅山交通管理服务站。
另外,临时通行证的有效期限进一步延长,由原来的当日有效改为1-7日有效,车主在申办临时通行证时,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辆所载货物类型、大宗货物分批次运输等情况,确定1-7天的通行时限,避免车主因为运输一宗货物而多次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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