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89家司法所七成将在年内达到省级规范化所

2014-03-26 17:26:00    作者:庄晓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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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天上午,淄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淄川召开,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淄博市副市长许建国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国祥(右一)与各区县领导交流如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会议现场
    大众网淄博3月26日讯(记者 庄晓娟 通讯员 牟晓慧)今天上午,淄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淄川召开,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淄博市副市长许建国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截至目前,淄博市89家司法所已有24家通过了省级规范化标准的考核,达标率为27%,在2014年年内,淄博市70%的司法所将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26日上午8点30分,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淄博市副市长许建国等领导先后考察了淄川区寨里、洪山、龙泉三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察结束之后,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淄川召开。

  韩国祥在会议上指出,“司法所主要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九项职能,要按照法定职能、法定权限全面履行职责。”司法所作为执法机关,要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提升人民调解水平,将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在非诉讼领域。要着力规范各项职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基层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许建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执法装备、工作保障等方面向司法所倾斜,不断优化司法所工作环境。要着力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建设、业务建设、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人员执法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

  据了解,2014年,全市司法所将集中一年推进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年内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将达70%。规范各司法所名称、标牌、司法行政徽等外部形象,还将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管好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研究每项业务职能所特有的刑罚执行、行政管理或社会服务等属性,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流程。并建立司法所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保障标准,保持经费合理增长。

  截至目前,淄博市89家司法所已有24家通过了省级规范化标准的考核,达标率为27%。去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149件,调处成功21706件,调处成功率98%,无因调处不当或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司法所已成为淄博市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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