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15维权活动出炉 30名维权先进将被表彰

2014-03-06 16:45:00    作者:仇晶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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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6日,大众网记者在淄博市召开的“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系列活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淄博市将开展七项宣传新消法、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活动。

    大众网淄博3月6日讯(记者 仇晶)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6日,大众网记者在淄博市召开的“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系列活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淄博市将开展七项宣传新消法、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活动。

  活动一:开展3·15宣传月活动

  今年3月15日,正值新《消法》正式实施,淄博市消保委与淄博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全市集中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月活动,自2月中旬至3月中旬,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教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活动二:发布消费申诉举报情况

  据介绍,发布淄博市消保委围绕贯彻落实新《消法》和中消协年主题,组织安排的重点工作,以及3·15纪念活动方案,通报2014年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申诉举报情况,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各部门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活动三:举办新《消法》大型讲座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新《消法》,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维权水平,淄博市消保委特邀著名维权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现场主讲,邀请质检、食药、卫生、物价、住建、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基层工商所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商业服务企业及“一会两站”联络员等300多人参加学习。

  活动四:组织“宣讲团”普及新《消法》

  淄博市各区县消保委还将组建新《消法》宣讲团,指定主讲人员,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景区,宣讲新《消法》,普及法律知识。

  活动五: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为鼓励更多公众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同时展示我市维护消费者权益优秀公民的风采,进一步促进消费维权工作,在全市各行业中开展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出30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在3·15期间予以表彰。

  活动六:组织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淄博市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淄博市12315指挥中心、淄博市消保委维权专家团参加张店区在博物馆前广场举行的3·15纪念活动。现场将设置咨询服务台,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宣传咨询服务; 

  活动七:走进《消费面对面》栏目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的消保委副主席单位及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成员,还将走进电台直播间,宣讲新《消法》,点评典型案例,为疑难消费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

  据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杜慧介绍,淄博市开展的3.15活动更加突出针对性、表彰范围更加突出广泛性、现场活动更加突出实效性,面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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