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4 09:23:00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淄博2月13日讯 目前,淄博市门诊慢性病人就医已全面实现联网结算,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下发通知,门诊慢性病人在市内就医,应及时与门诊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或药店签约,实行联网结算。
未签约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自负10%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按规定进行报销。
门诊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上传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审核其适应范围,不属于治疗门诊慢性病人慢性病种的药品,不纳入结算范围,上传医疗费用由签约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承担。在一个年度内,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与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联网结算时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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