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土地”之变 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

2014-01-13 08:52:00    作者:高加沛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土地 农民土地 土地确权 土地权利 测土配方施肥
[提要]淄博首批10个镇(办)、33个试点村(居)已基本完成承包地外业测绘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随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周村区城北一处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正在施工。 记者 贾亮 摄 资料照片

  2014年,临淄“政府代种”经验将在淄博各区县推广,在不久的将来,其他区县的农民也将享受到“政府代种”模式所带来的红利。

  因为耕地、因为确权、还因为权利,使得“土地”这个本来就敏感的词语,现在越来越炙手可热。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用地的市场。也就是这一年,从中央到地方,“土地”悄然在发生着变化,淄博也不例外。

  土地耕种之变:“自耕自种”到“政府代种”

  “‘政府代种’太好了,不但满足了农民继续种地的愿望,还让农民能抽出时间去打工赚钱。”说这句话的人叫王保同,是临淄区敬仲镇岳家村农民。1月5日,他向记者讲起了自己关于耕种之变的经历。

  王保同从小以耕种为生,记得20年前,那时候耕作条件有限,基本全是人工,尤其是春秋两季,天亮就下地干活,天黑才收工回家,一天都在地里,但收获的粮食却非常有限。“当时种地靠人力,费劲、费时、产量低。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劳动力解放不出来,光靠卖粮食那点钱起不到致富的作用。”王保同说。

  大约在10年前,农机具逐渐进入农田。王保同尝试时间不长便发现,现代化农具虽好,成本却高,有时使用完农机具付给人家钱后,自己种的粮食就没有利润了。

  “从2010年开始,临淄区实施粮食生产耕、种、管、收4个环节的统一服务,经过几年的延伸和拓展,2013年,除了不能机械化作业的山地,统一玉米机收还田、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小麦供种、统一小麦播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小麦收获等10个方面的集体耕种,已在全区40万亩粮田实现全覆盖,真正实现了政府‘耕种管收全包’,农民坐等粮食入库。”临淄区农业局局长王立军曾这样描述。

  采访中,王保同拿出了账本,给记者算起了账:过去他耕种5亩地,每年种粮食赚10000元左右。实行政府统一“代种”后,收成增加了,每年可从地里赚13000元,单算粮食的收入,就增加了30%。

  除了种庄稼,王保同还找了一份环卫工的工作,成为了村里的保洁员。“现在种地比以前轻松多了,有了空余的时间,我可以在村里打扫卫生,也能赚一份钱。”王保同高兴地说。

  土地确权之变:“心中无底”到“心中有数”

  “通过确权,自己经营的土地更有保证,更能长远地做好规划。”家住淄川区岭子镇的孙永军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1月3日,当记者问到土地确权对他的影响时,孙永军连声叫好。

  孙永军告诉记者,原来,村里早就实施了土地承包责任制,村民之间或者村民与村委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但是问题是,这些协议是需要双方遵守的,如果一方不遵守,那么就很容易出现纠纷,而这种纠纷又非常难以解决。”

  孙永军说,虽然在他们村里,因土地确权的纠纷并不常见,但在周围村里却经常发生,这就让许多村民对土地承包权的问题产生了畏惧感,不敢为土地的长远规划做打算。“现在好了,土地确权了,后顾之忧解决了。”孙永军高兴地说。

  从2013年8月开始,淄博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拉开了帷幕。淄博首批10个镇(办)、33个试点村(居)已基本完成承包地外业测绘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淄博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对于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些人担心,相关部门会借这个机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收回。淄博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严格政策界限,坚决做到“三不变、一严禁”: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据了解,淄博市初步确定,临淄区整建制推进,参与市级第一轮试点的10个试点镇(街道)整建制推进,其他镇(街道)至少确定5个村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可以扩大试点范围。二轮试点与一轮试点压茬推进。在两轮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下半年淄博市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5年完成工作扫尾。

初审编辑:陈修胜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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