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09:00: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发布会现场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淑玲
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绛帼
12月1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履行工作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淑玲介绍了全市法院服务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具体举措,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绛帼围绕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回答记者提问。
据王淑玲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自200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90件,受理的案件从2004年的14件增长到2012年的347件,增长了近25倍。
此外,淄博中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我市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依法审理了电影作品《集结号》著作权侵权案、“王府井”商标侵权案、“小羚羊”电动车侵犯企业名称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案件。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全市法院将积极落实公开审判原则,通过旁听庭审,接受社会监督;在“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公开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全面展示淄博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举措,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在记者提问环节,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绛帼详细回答了企业和个人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据赵绛帼介绍,当企业或个人知识产权受侵害时,如果侵权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一般的侵权行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如果不服知识产权确权机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需提供权利证据、侵权证据、有关损害赔偿证据和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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