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音店名产生不良影响 周村警方依法取缔

2013-05-17 17:50:00    作者:马鑫 张玮玮 边秀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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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取缔的“小饭店”

  大众网淄博5月17日讯(记者 马鑫 见习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边秀芳)有创意的谐音店名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能够达到较好的广告效果,但使用不当就会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5月15日,周村派出所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将一家名为“饭醉团火” 小饭店依法取缔。

  日前,周村青年路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时发现,在机场路中段有一家名叫“饭醉团火” 小饭店,其店名引起了周围市民的不良心理反应,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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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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