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严厉查处酒驾、超速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013-05-08 14:44:00    作者:康嵩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 路段 酒驾 交通陋习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近日,淄川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5月1日至11月30日起,严查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并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展开滚动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近日,淄川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5月1日至11月30日起,严查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并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展开滚动排查整治。

  淄川区交警大队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的交通陋习;交警、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道路、城郊接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

  同时,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另外,联合对淄川区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录超过12分的驾驶人。

  对胶王路红石岭路段,泉王路岭子路段两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保6月底全部整改完毕;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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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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