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拟实行最高限价

2014-03-15 08:4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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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会上,各行业代表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会上提出,淄博市拟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政策。

淄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发言。

淄博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在发言。

淄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消费者代表正积极发言。

幼儿园园长代表正在发言。

市民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正在发言。

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政协委员林红霞列席会议。

  据鲁中晨报消息,随着物价的上涨,幼儿园各方面成本也相应提高,今天上午,在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问题座谈会召开,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财政局和来自各行各业的21名代表参会。其中,消费者代表是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的,经营者由淄博市教育局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市民投诉中心代表由物价局直接聘请。

  会上,各行业代表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会上提出,淄博市拟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政策。

■ 收费标准

实行财政拨款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生)

幼儿园类别 拟调整后的保教费 住宿费

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 370 60

市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 310 50

一类幼儿园 260 50

二类幼儿园 210 40

三类幼儿园 160 40

财政拨款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 

  实行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补贴)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实行经费自理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财政补助(补贴)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浮10%;实行经费自理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实行财政拨款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住宿费统一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市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同类别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省级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市级不超过10%。既是省“十佳”又是市“十佳”的幼儿园,不得累计上浮。省、市级“十佳”幼儿园在复评中未通过验收的,从公布复评结果的次月起,保教费标准不再上浮。

■ 收费范围幼儿园可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 

  记者获悉,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

  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以下简称“公办幼儿园”)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另外,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幼儿园可以收取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伙食费、校车接送费。其中,伙食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校车接送费要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其中,意外伤害保险费是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床上用品费是新生入园时,幼儿园统一配置、一次性收取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被褥及床单、被套、水杯、毛巾等用品费用。

■ 报销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保教费报销标准:

省级示范园370元/月·生

市级示范园310元/月·生

一类幼儿园260元/月·生

二类幼儿园210元/月·生

三类幼儿园160元/月·生

保教费低于160元/月·生的据实报销;保教费高于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公办幼儿园最高报销标准报销

省级示范园每月每生报销370元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及依法收养子女入园缴纳的保教费,按这一标准报销。计划外生育子女,一切费用自理,单位不予报销。家长可凭幼儿园开具的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到所在单位报销保教费。

  企业和其他机构可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父母双方为在职职工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现役军人、公费出国留学生),其子女户口在淄博市并在淄博市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子女在淄博市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丧偶或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报销;父母双方均在淄博市工作,其子女在外地入园的,单位不予报销;父母双方均在外地工作,其子女在淄博市入园的,是否报销由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规定;父母双方单方在外地工作,其子女在外地入园的,是否报销由其父母工作单位自行规定。

拟对部分民办园实行最高限价■ 亮点 

  淄博市拟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政策。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在同类别经费自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20%。

■ 其他收费不得以开设亲子班为名另行收费 未公示项目不得收费 

  除保教费、住宿费及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以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包括其他机构和个人在幼儿园开设的各类特色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幼儿园的收费收入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时,须于实施收费前一个月通过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凡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 消费者声音取消特长班后怎么培养孩子特长 

  消费者代表闫红和胡智超:

  目前很多幼儿园都有特长班,孩子们都分别报了不同的特长班,新规定中指出幼儿园不得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那以后这些特长班取消,能不能把这些课程安排在正常的教育课时中?这样就不会影响孩子特长的发展了。

  幼儿园园长代表罗梅和翟艳丽都表示,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除了生活、教育、活动等环节,幼儿园整个课程设置都是按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行的,根据孩子发展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兴趣培养、习惯养成、能力的学习都涵盖了,家长完全没必要担心。在孩子兴趣挖掘和培养方面,家长和老师应该一起挖掘,如果孩子对某一方面特别有兴趣,家长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适当培养,但是,不建议强化型教育,应该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

■ 意见建议缩小公办园和民办园各方面差距 

  政协委员林红霞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教育是个热点话题。公立幼儿园收费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群众需求的情况下,收费提高是应该的。但是,有些民营幼儿园在注册办园价格备案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监管,杜绝出现上报价格比实际运用费用高的现象。政府还应该从源头培养师资力量。对民营幼儿园聘用教师时,应该协助他们聘用一些有责任心,又有爱心的老师。幼儿园不管公立还是民营,都应该本着爱心大于金钱的原则。另外,在节假日期间,很多家长没人看孩子,幼儿园能否考虑轮流值班,减轻家长负担。

  市民投诉中心于倩表示,每年,中心接到有关幼儿园的投诉大约有10起左右,一般都是投诉民办幼儿园开设特长班等收费问题。目前,公办园师资力量高、入园难,民办幼儿园收费名目多、价格高、上不起,这样就导致一部分群体选择了小型个人办的幼儿园,这种幼儿园存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政府应该对这一块进行监管。缩小公办园和民办园的各方面差距,建议大力兴办公办园,让孩子们都能享受高质量的教育。

  淄博市消保委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办园调价比较合理,政府三大部门也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成本核算,通过参照省内别的地区来看,淄博市调整收费是很合理的。但不太明确的是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该对民办园做出收费最高限价,民办园收费上浮幅度没有明确的标准,应该也按类别定价,按级别收费。所有幼儿园收费要公开形成正式议案,向社会公示,各项收费都应该征求家长意见。最后建议建立监督和监管机制,让幼儿园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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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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