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东省属高校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2016-06-02 17:12:00    作者:李乐天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东;高校;师范;免费;教育
[提要]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起,山东省属高校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生学费、住宿费,每月有400元生活补助。

  大众网淄博62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天)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起,山东省属高校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生学费、住宿费,每月有40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办法》的发布是为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一专多能的教师。根据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免费师范生重点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凡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免费师范生。

  《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免费师范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免费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另外,优秀免费师范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相关部门将统筹安排高校免费师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开足开全课程对师资的需求和农村中小学编制使用情况,确定免费师范生需求计划及学科分布,经县(市、区)政府同意,于每年10月底前,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统一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商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遴选确定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统筹安排高校免费师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办法》要求,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6年。免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录取的免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免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办法》意见,将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要按照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面向农村、强化实践的原则,创新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系统设计培养方案,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在市级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同时,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先使用农村中小学空余编制,必要时通过使用临时周转专户编制等途径,确保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记者了解到,免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在职攻读与教学业务相关的硕士学位。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另外,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免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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