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4:32: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据了解,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2016年淄博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1份;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所报考的职位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市司法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我市实施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人员,要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在此期间,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考录科(电话0533-2791828)联系,以免因沟通不畅影响资格审查面试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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