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6 12:06: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张爱英)炒股赔钱找同学帮忙,为义气一男子竟然挪用公司30万元,让同学还债。两名80后大学同学,一人因炒股赔了钱行骗,一人为同学侵占企业资金,双双落入法网。记者昨日获悉,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企业报案线索,经缜密调查取证,一举将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丛某抓获,并顺线追踪挖出案中案,将涉嫌诈骗同学丛某的犯罪嫌疑人阎某也抓获归案。
4月15日,淄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企业报案:企业在对内部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出纳员丛某将本单位资金30余万元挪用,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接到报案后,淄川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缜密调查。经依法侦查证实:自2015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丛某利用其在企业担任财务出纳员的身份,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将本公司资金近30万元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在经侦民警进一步调查丛某所侵占资金去向时,没想到挖出案中案,丛某侵占单位资金竟然是被大学同学阎某诈骗。
2015年初,丛某的大学同学阎某看到股市行市很好,便开始涉足股市,不仅将自己的10多万元投进去,还借了40余万元外债共计约50余万元都投到了股市。可到了2015年6月,股市大盘全线跌停,50余万元快赔光了,债主又催着还款,阎某没有钱还,就找大学同学丛某借钱。因担心说炒股赔钱还账,同学丛某肯定不借,他便编造说其经营的玉石生意有一部分货被公安机关扣住了,需要打点关系和处理保证金,让丛某一定想办法帮帮他。丛某顾及同学情意,便不惜以身试法,利用自己担任出纳员的有利条件,偷偷将单位的30万元借给阎某。阎某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和用于个人挥霍,至今无力偿还这笔钱。
5月9日,涉嫌诈骗罪的阎某被依法逮捕,被阎某诈骗但积极偿还侵占资金的丛某被取保候审。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