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冠军”夸大宣传 网店3倍赔偿

2016-05-16 12:05:00    作者:李妍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冠军 消法 消保 天猫 网店
[提要](记者李妍 通讯员李海荣)昨日记者获悉,安徽一买家在某天猫旗舰店网购一婴儿礼盒,收货后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网店描述,因网店经营所在地为淄川,该买家向淄川区消保委寻求协助维权。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李海荣)昨日记者获悉,安徽一买家在某天猫旗舰店网购一婴儿礼盒,收货后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网店描述,因网店经营所在地为淄川,该买家向淄川区消保委寻求协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淄川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查看了相关网络店面,发现涉及商品的宣传页面在其下方的详情页介绍中有“礼盒销量冠军,冠军品质”字样的宣传图片,然后通过天猫查询页搜索该商品的月份销量,发现在天猫平台也非销量最佳。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淄川区消保委最终责令网店卖家立即改正虚假宣传行为,3倍赔偿消费者500元,双方表示接受。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目前网络交易日益火爆,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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