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

2016-05-13 15:00: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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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日,记者从淄博市司法局获悉,5月3日,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十三五”期间,在淄博市基本建成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大众网淄博5月13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牟晓慧)今日,记者从淄博市司法局获悉,5月3日,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十三五”期间,在淄博市基本建成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

  “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平台建设不完善、资源分布不均衡等薄弱环节,因此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淄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跃之介绍说,“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构建起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

  加强实体平台建设,主要是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资源,建立健全市、区(县)、镇(办)、村居(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采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集中受理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努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加强热线平台建设,主要是利用现有的“12348”热线,统一开发呼叫中心话务软件,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等多功能为一体热线平台,并逐步实现与“12345”、“110”等热线对接联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加快网络平台建设,主要是依托司法局门户网站,打造淄博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网上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公证业务预约和受理、聘请律师引导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导、申请司法鉴定引导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大力实施法律援助 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

  “在抓好“三大平台”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谈起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常跃之介绍说。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巩固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市的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不断深化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向纵深发展。

  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取消事项范围限制,逐步降低援助门槛,把更多的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制度,积极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损害等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面向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等服务业务。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行并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等长效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发挥基层综治、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在村(社区)合同监管、城乡社区协商、村规民约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 打造淄博特色公共法律品牌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大对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动员法治专门队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一支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打造有淄博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品牌。

  “目前,市和区(县)司法局都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力争到2016年底,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7年上半年,在全部镇(办)和村居(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同时,市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常跃之对记者说。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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