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发布 淄博面试时间为4月24、25日

2016-04-19 10:54:00    作者:杨飞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面试 我市 思维品质 教育部考试中心 考生报考
[提要](记者杨飞)近日,山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发布,我市的面试时间为4月24、25日,地点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和高新区。

  晚报讯 (记者杨飞)近日,山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发布,我市的面试时间为4月24、25日,地点包括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和高新区。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参与考试的考生应在4月19日至24日期间,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据记者了解,为及时、准确的查询相关考试讯息,淄博市教育局特设立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小助手微信号:eduday供广大考生使用,同时,可登录淄博教育信息网www.zbedu.gov.cn查询报名资格、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关考试事宜。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