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锦东食品所生产牛肉干中检出猪肉成分

2016-04-12 14:1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4月12日讯(记者 王镇)4月11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3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市局及各区县局查处的案件进行公开,涉及销售劣药、食品掺假掺杂、生产不合格食品等多种违法行为。

  记者查看表格注意到,查处的多起案件涉及销售、使用劣药。山东百思特医药有限公司、淄博泽昌医药有限公司、高青县芦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高青县唐坊中心卫生院因销售劣(假)药,被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淄博市临淄区凤凰中心卫生院、临淄孙氏中医诊所因使用劣药,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此外,淄博环球医药有限公司因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行为的个人提供药品分别被淄博市食药监局、张店区食药监局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另外,此次公开的案件有多起涉及医疗器械类——淄博化建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的纤维桩;高青县唐坊镇玉皇堂村卫生室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淄博鼎固义齿制作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桓城百姓药店经营的薄爱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未依法注册。

  食品类案件则涉及掺假掺杂、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山东锦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中,其生产经营的五香牛肉干经检验检出猪肉成分,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另外,多起食品类案件与学校有关,相关区县局现已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淄博三同教育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工业职业学院店)经营的椰蓉鲜蛋糕菌落总数超标;高青县第一中学(餐厅)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沂源县第二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等。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