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获批创建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6-04-08 14:57:00    作者:马鑫 陆瑞洋 许梦雪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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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科技局获悉,3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淄博高新区将与青岛、济南、潍坊、烟台、威海等5个国家级高新区共同创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示范区。

  大众网淄博4月8日讯(记者 马鑫 见习记者 陆瑞洋 许梦雪)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科技局获悉,3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淄博高新区将与青岛、济南、潍坊、烟台、威海等5个国家级高新区共同创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示范区。

  据了解,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青岛(含青岛西海岸片区)、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地区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把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样板区、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双向融入“一带一路”试验区。

  据了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可以享受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试点、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和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等中关村“1+6”和“新四条”政策,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发展特点,探索制定先行先试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据介绍,淄博高新区主要以新材料为示范产业,按照高新区打响中国新材料城品牌的目标,规划高新区无机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金属新材料、复合材料四大板块等十六个专业领域的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建设山东新材料十大创新服务平台、山东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并按照省科技厅意见牵头组建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下一步,淄博市将以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突出新材料产业特色优势,完善特色产业创新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积极融入到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在更大范围整合创新资源、壮大优势产业、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工业强市建设。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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