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7 12:30: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孙若蒙)昨日记者了解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建立信息交流联动机制,将处分人员信息和机关被举报、投诉并查实的情况、“为官不为”问责结果等,一起录入《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市纪委、市监察局作出对违纪公务员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后,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处分人员信息和机关被举报、投诉并查实的情况、“为官不为”问责结果等,一起录入《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登记。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时明确规定:被举报、投诉1人次并查实的,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高于10%;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并查实、受到“为官不为”通报批评以上问责的、未完成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得高于8%。在考核管理中,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审批。受到以上批评和处分的公务员,本年度不得定为优秀等次。2015年对3个单位因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被核减到8%。
对于受到撤职、降级处分的公务员,系统自动提醒工资部门对其进行工资处理。工资部门处理完有关业务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纪检监察部门,使整个公务员处分管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系统。2015年对2名受处分人员重新核定了工资待遇,对1名受处分退休人员重新核定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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