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3-30 18:32: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纪委通报区县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名区县干部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罚。
  大众网淄博3月30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纪委通报区县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名区县干部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罚。

  3月30日,淄博市纪委通报了近期区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周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史作明、区畜牧兽医站聘用人员姜纪明、刁冰冰违规使用公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2月,史作明、姜纪明、刁冰冰驾乘单位公务用车应管理服务对象约请,并收受其礼品。周村区纪委分别给予史作明、姜纪明、刁冰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区畜牧兽医站站长张继勇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区通报。

  沂源县果品产销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杨红玉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杨红玉违规决定为单位职工发补贴福利;以会议费、办公经费名义虚开发票在下属单位报销走访土特产费用;公款宴请朋友。沂源县纪委给予杨红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公款吃喝费用,对违规发放的补贴福利予以清退。

  临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建文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王建文公车私用参加同学聚餐,期间,干扰有关部门执法检查,造成不良影响。临淄区纪委给予王建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桓台县油区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刘曙光公车私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刘曙光及家人多次乘坐单位公车往返机场,并安排驾驶员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桓台县纪委给予刘曙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高青县高城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延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节、春节和2014年春节,杨延平违规决定发放福利,并于2013年6月以修路招待费为由在村集体报销费用。高青县纪委给予杨延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