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7 09:18: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刘光斌) 齐长城保护将进入省级立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省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齐长城保护条例的起草。据了解,齐长城淄博段约有155.2千米,为总长度的1/4。
根据《意见》要求,完成齐长城立法后,将严厉查处破坏齐长城的违法行为,追究其责任人责任。与此同时,要求编制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实施一批重要遗产点、段的保护维修工程。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的恶性开发和利用,建设工程要尽量避开齐长城,生产生活等活动不得蚕食破坏齐长城遗址。旅游开发活动可以在齐长城保护范围之外的区域,结合生态休闲资源、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
《意见》还要求加强齐长城保护员队伍建设,地处偏远未设立或明确齐长城保护机构的齐长城段落,所在地县级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可以聘请齐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齐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此外,还要落实齐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保护职责。进一步完善齐长城保护“四有”工作,建立保护记录档案,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设立保护标识,强化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齐长城保护各级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齐长城保护职责,落实到沿线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建立沿线县(市、区)、乡(镇)、村及村民三级联动的保护机制。
据了解,齐长城建于春秋时期,完成于战国时期。贯穿泰安、济南、淄博、临沂、潍坊、青岛等多个地市,总长度618.893千米,其中淄博段约有155.2千米,约占1/4,主要分布在博山、淄川、沂源两区一县境内。有专家经过考证认为,位于博山境内的齐长城为东西段的分界点,其中西段建设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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