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铁路检察院侦查监督办公室"落户"淄博

2016-03-23 15:59:00    作者:孙奉娟 刘建新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铁路;监督;淄博
[提要]今天,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淄博火车站派出所设立全国首个铁路监察部门侦查监督办公室。届时,侦查监督办公室将提前介入案件,建立网上办案信息相互通报平台,及时发现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从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

  

  侦查监督办公室在淄博火车站派出所成立。

  大众网淄博323日讯(记者 孙奉娟 通讯员 刘建新)今天,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淄博火车站派出所设立全国首个铁路监察部门侦查监督办公室。届时,侦查监督办公室将提前介入案件,建立网上办案信息相互通报平台,及时发现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从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

  点多线长沟通少 法律监督存在盲区

  据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磊介绍,济南铁路公安局青岛公安处目前共设置派出所40余个,“淄博是济南铁路局除青岛外铁路单位最多,客货运输量最大的地区,人员流动性大,刑事发案率较高。”他介绍,因济南铁路局辖区内点多线长,公安派出所的数量较多且相对分散,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少,办案情况及信息闭塞,开展法律监督存在盲区和困难。

  王世磊说,铁路公安处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公安派出所立案后开展侦查取证活动,基本成型后报刑警支队审查,最后由法制监管支队审批决定,需提请逮捕的案件还要移送检察院审查。“层层审批程序导致案件贻误战机,取证时机流失,造成案件后期办理中出现很多被动状态。”

  一个案件 一次合作 为建侦查监督办公室铺路

  王世磊告诉记者,成立侦查监督办公室的由头是淄博火车站派出所和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合作破获的一个案件。2013年,来自河北的刘某曾两次在淄博火车站售票厅进行盗窃。“两名带着行李箱的旅客在自助售票机前购票时,把注意力放在设备上,忘记行李箱,刘某趁机将行李箱搬走。”他说,在公安机关查获后,刘某拒不承认,因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将其抓捕。

  今年2月份,刘某再次到火车站售票厅进行作案,并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找到直接证据,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找到了监控视频、失主银行取钱冠号等证据。38日,刘某被逮捕归案。

  建立网上办案互通平台 提前介入形成合力

  尝到合作破案的甜头,今天,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淄博火车站派出所设立了侦查监督办公室。王世磊介绍,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派3名检察人员将长期驻扎在淄博火车站派出所,并建立网上办案信息相互通报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增进检警交流的同时,又能及时发现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对轻微违法行为早发现早解决,对于辖区发生的重特大案件第一时间掌握并适时提前介入,从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

  此外,王世磊说,除了促进办案进度外,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将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刑警大队、派出所民警、巡回检察室干警一起研究讨论案件,解决执法不公、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并对办理的案件及时予以反馈,消除派出所民警的疑惑,引导其正确取证办案。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