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率90后团伙作案20起 涉案5万余元

2016-03-23 14:26: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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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7岁少年率领90后团伙,交叉结伙疯狂抢劫、盗窃,短短半个月作案20起,涉案金额五万余元。高青警方经过侦查,将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3月20日,除赵某、李某外其余6人已被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大众网淄博3月23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高高棠)17岁少年率领90后团伙,交叉结伙疯狂抢劫、盗窃,短短半个月作案20起,涉案金额五万余元。高青警方经过侦查,将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3月20日,除赵某、李某外其余6人已被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12月21日晚,家住高青县木李镇的小芦发现,停放在家门口的两辆货车上的四块电瓶被盗了,便立即报案。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后发现,一辆遮挡了号牌的银白色东风汽车停在货车旁边,由于是夜间,不能看清车上二人相貌。从12月14日至20日,高青县青城镇同样也发生多起盗窃电瓶案件。由于案发地点多为偏僻村庄,并没有监控录像,技术人员仅在部分现场提取到了痕迹物证。

  12月25日20时许,木李镇的小胥独自在村委会玩耍,看到两名男子手拿工具,正在撬村委办公室的门锁。小胥上前制止,却被其中一人掐住脖子,恐吓他不准报警,两名嫌疑人从村委会抢走一台电脑后,又将小胥的手机一并抢走。此时喊小胥回家的母亲看到了这辆车驶出村庄,并看到受到惊吓蹲在墙角的小胥,便立刻报了警。

  案件发生后,高青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通过案件串并,侦查人员了解到从24日至29日,邹平县多个村委办公室及住户家中的烟酒、手机、电动车、电脑等物品也接连被盗。经分析研判,专案组民警认为这一系列抢劫、盗窃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经过侦查,最终认定青城镇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31日,青城镇又发生一起入户抢劫案件。当晚21时许,两名男子持刀和伸缩警棍强行闯入村民王某某家中实施抢劫,其中一名男子正是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的张某。王某某今年60多岁,一直独居,因为与张某父亲打过交道,也认识张某。几个月前,张某也曾到王某某家中抢走900元现金,没几天又抢走100元现金。由于怕被报复,王某某一直不敢报案。这次张某伙同他人用刀将王某某身体多处划伤,并往伤口上撒盐、搓酒、搓米,对其虐待近一个小时,抢走现金135元,王某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2016年1月1日,专案组民警将张某抓获。嫌疑人张某年仅17岁,是团伙中年龄最小的成员。因为行走“江湖”时间长、经验老到,张某很快就在团伙中“脱颖而出”,成为“领导人”,指挥、领导其他人四处行窃,直至案发。

  经突审,张某供述,他在邹平县打工期间,上网认识了邢某。自2015年12月份中旬,邢某买车后,因要还贷款,两人一拍即合,准备一起作案。邢某又把自己的老乡赵某、李某、宋某介绍给张某,外加张某的老乡石某、网友刘某张某,至此,以张某为首的小团伙就此形成。张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邢某、石某等人交叉结伙,窜至高青县、邹平县等地实施抢劫、盗窃作案多起。他们以便于销赃的手机、电瓶、电脑为目标,盗窃后,再以低价卖给出租屋附近的王某。当晚,专案组民警赶赴邹平县将犯罪嫌疑人邢某抓获;经秘密布控,随后,石某、宋某、刘某、王某也相继被抓获。赵某、李某均投案自首。至此,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民警了解到,八名青少年均来自问题家庭:有的父母一方去世后,被重组家庭的父母遗弃后被迫流向社会;有的则是与父母不和,声称要脱离关系而一怒离家。张某则是几年前母亲去世后,父亲因盗窃罪被判刑,年幼的张某只能靠偷村民的东西变卖度日,早早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游荡,从最初的沾染不良习气逐渐修炼成偷盗老手。

  3月20日,除赵某、李某外,其余6人已被移送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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