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子酒后烂醉酒友欲把警车当出租

2016-03-18 13:13: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晚报讯 (记者张丽 通讯员吕汇川 高文真)3月16日,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处理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警情。报警人崔某称,有人喝酒之后在其家中捣乱,民警赶到现场后,崔某却告诉民警:“这人在我家喝大了,赖在我家不走,你们帮忙把人弄走吧!”警车属于公共资源,民警在了解前因后果后,果断予以拒绝。
  经了解,崔某口中赖在他家不走的男子是崔某的酒友赵某,赵某离婚之后嗜酒如命,经常找人喝酒诉苦。这天,赵某跑到崔某家喝酒,几杯酒后便醉得不省人事,崔某不愿花钱打车将赵某送回家,便拨打了110,想把警车当做免费的出租车。
  民警告诉崔某,可以找车将赵某送回家,或者通知赵某的家人来将其接走,警车属于公共资源,不可能把辖区内所有喝醉酒的人都送回家,也不会因为这种事而浪费警力。听完民警的劝诫,崔某仍不死心,并反问民警:“如果赵某有个好歹,谁负责?”民警明确表示,与赵某一起喝酒的人有义务提醒其喝酒要适量,必要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阻止其继续喝酒,否则视为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据此承担相应的后果。最终崔某找了一辆车将赵某送回家。
  民警提示:谎报警情和拨打骚扰电话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治安处罚。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