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经理“假借开发房产骗走建设公司300万

2016-03-17 13:00: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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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李凤)自称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手握开发项目联系生意,这个身份让李某得到了不少公司的信任。李某以承建工程为由,与建筑公司签约,在获得保证金300万元后不见了踪影。昨日记者获悉,淄博高新区警方接到建筑公司报案后,历时半年,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2015年8月,李某自称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理,因为寻找项目工程的承建单位,找到了淄博的一家建设有限公司。李某介绍,在2014年底,自己所在的公司与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政府签订了一项投资协议,项目即将开工。接到李某这位客户,建设公司方面做了不少调查,发现项目投资确有其事。经过几次交流协商,最终,李某以让该建设公司承建项目工程为由,与其签订合同,并获得了保证金300万元。但钱汇出没多久,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发现李某经常不接电话,直到后来直接消失不见了,无奈之下,建筑公司向高新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报案。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2014年12月6日,确实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李某和潍坊安丘市景芝镇政府签订过投资协议,约定2014年12月8日前缴纳土地征用保证金50万元,土地摘牌238万元,拆迁费341万元。但李某只是缴纳50万元土地征用保证金,之后由于景芝镇政府无法和李某取得联系,遂认定协议作废,并于2015年7月向其所属的房地产开公司发出废止协议通知。没想到,仅在一个月后,李某就以次为名进行诈骗。
  受理此案后,民警不断奔赴各地调查取证,并冻结相关涉案人员名下资金200万元。3月2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明抓获后,其退回涉案资金290万元,为受害方挽回损失。3月14日,建设公司将3面锦旗送到石桥派出所表示谢意。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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