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碎尸案后续:淄博检察机关批捕杀妻犯罪嫌疑人

2016-03-16 17:36:00    作者:仇晶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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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震惊社会的张店男子杀妻碎尸案件有了新进展。3月16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杀害“闪婚”妻子并碎尸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大众网淄博3月16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张伟 闫彬彬)震惊社会的张店男子杀妻碎尸案件有了新进展。3月16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杀害“闪婚”妻子并碎尸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5年5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杨某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识,同年7月结婚,次月两人因性格不合分居。同年11月25日,两人办理离婚后,杨某某在其住处,因心有不甘、强力挽留王某,遂采用棉被捂盖头部的方式将其杀害。后杨某某为掩盖罪行转移尸体,使用菜刀将王某尸体肢解,将尸块装进行李箱,乘长途汽车运至河南省周口东高速公路服务区杨庄村附近,抛尸于一机井内后潜逃。

  公安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后,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迅速审查案卷、核实证据,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情回顾:

  将前妻用被子捂死,与尸体同处一屋两日后又残忍地将其碎尸,随后抛尸河南……近日,张店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会同潘庄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故意杀人碎尸的恶性案件:张店一对夫妇“闪婚”后,因不合适便又“闪离”,不料离婚当日男子突然懊恼,将女子杀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抓获归案。

  离奇:一女子离婚后便离奇“消失”

  11月29日,一男子王某某来到张店公安分局潘庄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王某已失踪多日。据王某某介绍,女儿王某半年前在网上认识了杨某某,由于两人今年都已三十多岁,在亲戚朋友的催促下于今年7月份“闪婚”。但婚后两人发现并不合适,便选择了离婚。11月25日,与杨某某办完离婚手续之后,王某就再也联系不上。

  潘庄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十分重视,立即对王某身边朋友及丈夫杨某某进行询问调查,但没有获取任何有效线索,也未发现王某的任何行踪。

  12月2日,民警在调取王某与杨某所住的张店某小区监控录像时,发现了二人在11月25日进出小区时的行踪。但监控视频所显示的王某与杨某进出小区的时间,与杨某12月1日在派出所所录口供不一致:据杨某12月1日的口供称,他与王某上午在民政局办完离婚手续,中午回家吃了一顿饭之后,王某下午便独自离开。但小区监控显示,25日下午13时许,杨某、王某两人是一同离开小区的。这一情况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重视。

  随后,民警再次对杨某进行了询问。此时杨某改口称,25日下午两人是同时离开小区的,但后来王某独自打车离开,杨某不知其去向。这时,办案民警在查看民政局监控录像时,发现了重要线索:监控显示,杨、王二人实际上是25日下午办理的离婚手续,并于14点20分左右离开民政局,14点40分左右回到住处,几小时后杨某独自离开,而李某便再未出现过。民警认为,多次说谎的杨某具有重大嫌疑。随后此案移交给刑侦九中队进行进一步侦查。

  神秘:监控录像中两次出现的“行李箱”

  办案民警继续对杨某某的行踪轨迹调查发现,11月25日下午,杨某某离开住处后乘坐动车前往济南,并入住了一家旅馆,26日一早杨某某便退房又回到了张店家中。杨某某对此解释说:由于王某平日在济南上班,办完离婚手续后王某可能回了单位,因此便想去济南找一找她。同时民警调查还发现,王某的亲戚朋友们收到了王某手机所发出的“我离婚了心情不好,回济南静一静”的信息。而王某的父亲和朋友也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均未找到也未发现异常情况。

  此后,民警通过调查再次发现重要线索:监控显示,11月26日下午,杨某某拉着个蓝色的大行李箱回到了家中;28日早7时许,杨某某又拉着这个行李箱从家中走出,上了一辆面包车,而走路形态显示该旅行箱十分沉重;30日,杨某某又回到了家中,手中同样拉这个蓝色的大行李箱,但此时的行李箱显得十分轻快。两次出现在杨某某手中的行李箱,显得十分可疑,办案民警随后展开了进一步的缜密侦查。

  残忍:与尸体同处两日后将其肢解

  在侦查数日之后,办案民警认为杨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15日,时机成熟,办案民警在杨某某新找的女朋友家中,将杨某某带走并进行审问。起初杨某某显得十分镇定,不承认王某的失踪与他有关。在民警提供的证据下,杨某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承认了王某已于11月25日被其杀害并抛尸的罪行。

  据杨某某交代,11月25日,两人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回到家中,并发生口角争执,情绪激动的杨某便将王某用棉被捂盖致其窒息死亡。而在与尸体同处一屋两日之后,27日晚杨某某将王某的尸体在卫生间内用菜刀肢解,用六个密封袋将其装于新买的蓝色行李箱中,于28日早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坐上了前往河南周口的长途汽车。在河南周口服务区下车后,杨某某步行约两公里后将行李箱抛弃于一废弃机井内,并用石土掩盖好。30日,杨某某又买了一个同样大小和颜色的行李箱,回到了张店家中。此后几日,杨某某装作无事一样照常上班,并通过网络又迅速结交了一位“新女友”。

  12月16日,办案民警带领杨某某前往河南周口指认了抛尸现场。至此,这起由一失踪案引出的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告破,等待杨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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