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在行动 张店区消保委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

2016-03-13 16:28:00    作者:丁稳 仇晶 边增雨 许梦雪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张店;投诉;消费者
[提要]3月13日上午,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围绕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张店区委宣传部、张店区消保委、张店区工商局在淄博万集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举行了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边增雨摄)

  

  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边增雨摄)

  

  精彩的节目引发全场热烈的掌声。(边增雨摄)

  

  来自山东理工大学的志愿者们为消费者讲解知识,指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边增雨摄)

  

  张店区文化馆编排了《常回家看看》、《沙家浜》等精彩的文艺节目。(边增雨摄)

  大众网淄博313(记者 丁稳 仇晶 边增雨 见习记者 许梦雪)313日上午,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围绕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张店区委宣传部、张店区消保委、张店区工商局在淄博万集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举行了201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上午9点,活动现场人潮涌动。记者看到,张店区消保委在淄博万集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设立了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消费者在消费维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现场还举办了名优商品和企业形象展,宣传、展示名优商品和优质服务,鼓励商家提供优质服务,共建和谐消费环境。

  张店区文化馆还编排了《常回家看看》、《沙家浜》等精彩的文艺节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山东理工大学的维权志愿者也来到了活动现场,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新《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品三包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指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意识。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共布置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标语1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书籍300本,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20余起。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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