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3 17:23:00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淄博市中心城区及区县用水一览表
大众网淄博3月3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物价局获悉,淄博市物价局将于3月18日上午举行“建立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淄博市1:1.5:3的阶梯水价方案随即公布。方案通过后,城市居民的现行水价不变,超过9成的淄博市家庭水价不上涨。
按现行水价的1:1.5:3设置阶梯 12立方米内属第一阶梯
据了解,建立城市居民供水阶梯价格制度拟定方案为:阶梯水量基数设置三个等级,第一阶梯户月用水量12立方米内(含),第二阶梯户月用水量12-24(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户月用水量24立方米以上。阶梯价格按照淄博市及各区县现行基本水价的1:1.5:3比例安排。综合水价中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据了解,以淄博中心城区为例,目前淄博市自来水公司居民供水用户34.9万户,户均月用水量不到6立方米。其中直接抄表到户有4.95万户,户均月用水量不到5立方米。据2015年上半年对市自来水公司和临淄、沂源、桓台等四家供水企业调查,2014年家庭用水量在12立方米以上分别为2.68%、1.79%、3.3%、2.47%。
以中心城区自来水公司综合水价为例,第一阶梯水量部分执行现行综合水价(不含二次加压费)3.225 元/立方米不变;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4.0元/立方米(计算公式为:基本水价1.6元/立方米*1.5(第二阶梯系数)+水资源费0.62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费,下同);第三阶梯综合水价6.4元/立方米。
“建立阶梯水价制度,目的是在于建立一种价格形成和管理机制,不是对自来水价格提价或者降价的一种听证。”淄博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介绍说,“这次听证,城市居民基本用水仍然执行现行价格不变,广大市民完全可以放心。这次我市拟定的居民基本用水量相对宽松,能够覆盖95%以上家庭。”
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 拟每立方米加价0.2元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青岛、济南等市对尚未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在第一阶梯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了0.2元。淄博市拟参照济南、青岛做法,对于此类居民每立方米加价0.2元。
一户多人家庭相应增加用水阶梯基数,按照每户常住人口4人(含4人)为一个基本家庭单位,超过4人的用户,每增加1人,一、二、三级阶梯水量基数月用水量相应增加3立方米。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按照国家发改委应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的规定,拟在规定的第一阶梯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2元。
阶梯水量以12个月为一个计量周期。拟从2016年6月1日抄表起实行,周期内阶梯水量实行全年统算,用水超过阶梯基数部分,执行相应阶梯价格;周期结束之后,用户结余用水量不累计,不结转。
听证会名单
一、听证会听证人:路荣伟、朱洪喜、王允杰、张逢春
二、听证会参加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1、消费者参加人:于平、王吉栋、王秀兰、王鑫、付洪昌、孙志兰、刘桦、李长刚、张学惠、杜艳明、张卫平、孟江涛、盛伟
2、专家、学者参加人:初洛军、杨溯易
3、人大代表参加人:王志凤、李美英、邢召华、林玉柱
4、机关团体参加人:王群、王黎明、李卫、张士营、周长忠、胡丽华、韩发军
5、经营单位参加人:吴晓明、张建宇、尹波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8日9点,会期半天。
地点:齐林大酒店(张店张周路东首,张店区政务中心斜对过)
四、听证会要点
(一)听证项目:建立我市阶梯水价制度
(二)拟调方案:
1、阶梯水量基数设置三个等级。第一阶梯户用水量12立方米内(含),第二阶梯户用水量12-24(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户用水量24立方米以上。
2、阶梯价格按照市及各区县现行基本水价的1:1.5:3比例安排。现行综合水价中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以及按照现行规定收取的二次加压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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