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7 10:04: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王锐 通讯员陆洋)过了正月十五,各个建筑工程就又要开始紧锣密鼓地复工了。记者昨天从全市跨年度工程复工关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跨年度工程复工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条件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复工。
我市对跨年度工程复工的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根据规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须组织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施工条件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填写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检查表,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监理单位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经监督机构查验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
工程复工前,凡施工现场进出口无视频监控、未设置扬尘防治责任公示牌、主干道未硬化、车辆冲洗设施不规范不使用、未设置建筑物楼内垃圾清运通道、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场地无可靠排水和必要绿化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工程监督机构检查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必须携带相关工作记录台账到场接受检查。凡自检不认真,现场存有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或未经监督机构复核擅自开工的,将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处以责令停工整改、记录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媒体(网络)曝光和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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