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实现全覆盖

2016-02-27 10:03:00    作者:沙红翠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领导干部经济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 生态环境损害
[提要]实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保证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探索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 通讯员张洪霞 孙建龙)昨日记者从市审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干部依法科学履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制度机制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出新要求,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意见》确定了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利监督,将围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以及履行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突出中央、省、市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履职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规范村居审计,把现有的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固化为制度,有计划地推动村居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机制。实行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保证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落实联合审计进点制度,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管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公权力的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实行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召开。

  《意见》还对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出要求。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督促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探索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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