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6 09:41:00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2月25日讯(记者 王镇)今天,淄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公告(淄食安办(2016)1号)》,对淄博市20家“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名单进行公布。
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淄博市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开展了创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活动,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踊跃参与、积极创建,经企业申报、市食安办初选、省食安办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淄博市先后有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被确定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
■淄博市2014年“食安山东”示范企业名录(11家):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周村烧饼有限公司
山东新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山东沂蒙山花生油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面粉厂
山东梨花面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
淄博正堂酿造有限公司
■淄博市2015年“食安山东”示范企业名录(9家):
山东绿兰莎啤酒有限公司
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艾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豆禾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富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康浪河面业有限公司
淄博宝凤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过桥缘餐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淄博鲁星面粉有限公司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