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检察院公布6起案情 2人因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2016-02-03 10:33: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检察部门获悉,桓台县检察院日前公布6起案情,涉嫌交通肇事、非法经营、职务侵占和盗窃等罪行。
  1月22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徐广会,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嫌疑人傅训河,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赖利兵;1月27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周志堂、沈小兵;近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丁永彬因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张儒德因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高云銮因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近日,桓台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列华因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