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一小树林惊现裸尸!三男子因抢劫二百元伤人致死

2016-01-29 21:40:00    作者:孙剑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淄博;树林;男尸;抢劫;死
[提要]“一个深冬的清晨,寒风刺骨。一片荒凉的树林中,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一个在附近务工的农民工,来到这里解决‘内急’,却发现不远的树林深处,有一团可疑的东西。走近一看,竟是一个赤裸全身的中年男子,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双手被捆在树上……该农民工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这似乎只有在电影上才会出现的一幕,却发生在了张店北部郊区的一片小树林中。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大众网淄博1月29日讯(记者 孙剑)“一个深冬的清晨,寒风刺骨。一片荒凉的树林中,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一个在附近务工的农民工,来到这里解决‘内急’,却发现不远的树林深处,有一团可疑的东西。走近一看,竟是一个赤裸全身的中年男子,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双手被捆在树上……该农民工立即拨打了110报警。”这似乎只有在电影上才会出现的一幕,却发生在了张店北部郊区的一片小树林中。近日,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抢劫伤害致死案,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小树林中惊现一裸尸:双手被捆跪倒在地

  2015年12月19日早上,张店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农民工报警称:张店北部大张劳务市场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发现了一具裸体男尸。案件引起了指挥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精干力量和技术专家组成专案组,到现场进行勘察。

  经民警现场初步勘察,得知死者为一四十岁左右男子,已死亡数小时,头部、面部有大量血迹,赤裸全身,双手被秋衣秋裤捆绑在了面前的一棵小树上,呈前倾跪倒状。不远处有根长约两米、带血迹的木棍,死者的衣物也凌乱地散落在周围。现场还发现了一个水杯和死者的手机。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初步断定死者是附近劳务市场的务工人员。

  随后,民警根据死者手机的通话信息,确认了其身份为在张店打工的沂源人郭某。确认了死者身份后,民警又立即调取了附近监控录像。调查之后民警有了重大发现:12月18日晚21点左右,三名附近劳务市场的男子酒后在事发小树林边坐着聊天抽烟,几分钟后,郭某出现在了监控画面内。此时三人中的一人冲上去,一把抢过郭某的手机扔到地上,便开始对郭某拳打脚踢。随后,三人把郭某拖进了小树林。大约一小时后,三人从树林中走出,并搭乘一辆出租车向南驶去。而郭某再也未从小树林中出来。这三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决定立即进行追捕。

  顺藤摸瓜抓获三名嫌疑人:抢劫伤人致死

  12月19日上午,办案民警对现场监控进行调查跟踪。三人身材特征明显,两矮一高,高个男子走路有点瘸。民警根据三人身材特征调查并发现了其行踪:当晚三人乘车到北西六路华侨城附近下车后,在附近买了许多吃喝的东西,乘坐另一辆出租车继续向南行驶,并在新村路与西一路路口附近一小胡同下车。民警立即前往进行调查。经现场走访摸排,得知18日晚,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此地下车后,在一小饭馆吃了顿饭,随后继续步行向南,进入安乐街之后便再也未出现。民警推断三人在安乐街某旅馆或网吧落脚,因此便立即对安乐街展开排查。

  19日下午,民警在安乐街南段一家旅馆发现了三人的行踪,但已退房离开。房间内还留有一件沾满血迹的衣服,后经比对是死者郭某的血迹。民警判断三人没有走远,继续对安乐街进行仔细排查,终于在另一家旅馆发现了其中两名个头较矮的嫌疑人行踪,但一人已离开,另一人还在房间内。19日晚18点左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民警对房间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

  经审问得知,被抓犯罪嫌疑人姓徐,今年29岁,泰安人。与其同住的男子王某已离开不知去向。随后民警又在附近发现高个嫌疑人万某的行踪,并成功将其抓获。而在蹲守数日之后,仍不见王某出现。专案组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查清了王某的真实姓名以及其老家滨州的具体住址。2016年1月21日,民警获得了一条王某返回滨州家中的线索,便立即前往将其抓获。至此,此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归案。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三人与死者郭某之前并不认识。案发当晚,三人酒后坐在路边闲聊,临时起意想抢点钱花。此时死者郭某恰巧路过,三人便上前对其殴打、恐吓,随后又拖入小树林里,脱光其身上衣物进行搜身。在搜得了两百多元现金之后,三人怕郭某尾随报警,便用木棍殴打其头部致其晕厥,并将其绑在了树干上后离开,不料随后郭某便身亡。目前三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