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食药监局长: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筑牢首道防线

2016-01-25 17:57:00    作者:王盈盈 韦夫芝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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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成为坚持共享发展这一理念中的重要内容。在淄博市的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中,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锡锋认为,该局紧紧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坚持政府推动、部门监管、社会共治,努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第一道防线,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大众网淄博125日讯 (记者 王盈盈 通讯员 韦夫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成为坚持共享发展这一理念中的重要内容。在淄博市的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中,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锡锋认为,该局紧紧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坚持政府推动、部门监管、社会共治,努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第一道防线,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的首要责任在企业。只有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形成为食品药品安全负责的内生动力。

    20153月,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淄博市政府召开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会上印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 并请省局领导到会,分别从法律法规政策、安全责任体系、可追溯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提要求、作阐释。全市120家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对12位因故未参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门补课。这次会议规格高、措施实,在业内引起了强烈震动。

    在这一举措的带动下,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淄博市政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研究制定了责任约谈、质量授权、积分警示、黑名单、风险自查报告、市场开办者操作手册、企业快检试点、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措施,有效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淄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使全市335家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有了制度上的保证。提升监管能力,夯实部门监管基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同比增长了97.2%。争取中央转移资金618万元、市政府配套1756万元完成市食品检测实验室迁建,奖补50万元建设50家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规范化食品快检室,提高了食品检测水平。

    发挥部门监管作用  全年破获食品药品刑事案件387

    谢锡锋始终认为:“食品药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落实最严格的监管要求,我们责无旁贷。”

    2015年,淄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手段,严打企业违法行为。在淄博市所有批发、农贸市场落实了入市审查、信用管理、“一票通”等监管制度,处理失信企业30余家。对“四品一械”生产企业跟踪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飞行检查覆盖面达到20%,下达停产通知书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19份,发现的问题全部处理到位。严格落实新版GSP认证要求,淘汰17家批发企业,收回GSP证书2家,注销药品零售企业204家。在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提出风险预警15次,根据预警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淄博市食安办还与淄博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健全完善了行刑衔接六项工作机制。在加强市、区县两级食药部门与公安部门配合协作的基础上,建立了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工作制度。开展联动执法528次,破获食品药品刑事案件3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1名。全市立办行政案件3325起、罚没款1206.7万元。

    探索推行了“三化”(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机制。将全市划分为89个网格,将网格内每个行政相对人的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出台了《淄博市食品药品行政案件管理办法》、《业务手册》、《执法手册》、《稽查办案“十不准”》等文件,统一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逐一建立了行政相对人的信息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将两个档案作为对区县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015年,全市监管覆盖面达到97%

    强化信息公开,倒逼企业履职尽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红黑名单”专栏公布行政处罚信息12期、违法广告7期,对企业产生了震慑作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全市432所中小学校、48个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计划,通报了冷冻肉品、虾米(海米)等专项整治检查情况,对所有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在媒体上曝光,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主动监督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氛围,接收“12331”举报投诉4451件,比2014年增长101%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企业担责意识。围绕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培训,组织经营企业专题培训143场次,受训人员达1.4万余人次。针对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2015版《中国药典》等标准要求,开展企业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质量授权、微生物检验等专题培训4次。免费举办了执业药师考前辅导班,受到了企业欢迎,20家药品经营企业主动到我局联系培训业务。

    发挥社会共治作用,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合力。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收到建议提案13件,所有建议提案在企业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实现突破,2015年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0万元。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在重点批发市场成立食品行业协会,业户入会率达99%,首次依托行业协会对食品小微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受到企业好评。在大型农贸市场成立了“市场业户党支部”,评选“党员经营示范户”,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通过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措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工作主动性明显提高。药品生产企业主动落实GMP有关要求,11次飞行检查均未发现严重缺陷,提前四个月完成了药品电子监管入网工作,一次性医疗器械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全市280家药品经营企业高标准调整了质量管理人员,10家药品批发企业主动申请进行升级改造。62家接受约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均得到彻底解决。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中三分之二通过“食安山东”审评验收,16家食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785家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50家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自筹资金260余万元建设了食品快检室,以鲁中蔬菜市场为代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落实了开办方主体责任,实行了行业和信用“双分类”管理模式,建立了良好的自律机制。

    谢锡锋指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一场持久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永恒的主题。虽然我们探索了一些做法,但在诚信体系建设、分级分类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局将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促使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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