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受理 网上审批税务行政审批驶入规范快车道

2016-01-22 17:43:00    作者:徐建彬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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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继2015年取消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国税部门又出台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显示办结、窗口出件”,全省统一审批标准,统一服务细则和审批流程,并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大众网淄博1月22日讯(记者 徐建彬 通讯员 江润东 赵小锋)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继2015年取消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国税部门又出台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显示办结、窗口出件”,全省统一审批标准,统一服务细则和审批流程,并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根据《意见》,这次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各办税服务厅或者在各区县政务中心设立的专门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制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本级机关应当作出的行政审批。据了解,按照这一规定,市国税局指定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科作为窗口,成为集中受理直接向市局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

  据市国税局法规科科长孙玉华介绍,实行窗口集中受理,安排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窗口受理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了让纳税人能够快捷办理申请,国税部门还在各办税大厅统一设置指示牌,引导纳税人到窗口办理审批事项。

  在实行窗口现场办理的同时,国税部门还将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孙玉华表示,此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等审批事项已经通过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实现预申请、流程查看等。下一步,国税部门将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与整合,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预申请和预审查功能,届时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平台上传电子材料或邮寄等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据了解,为提高办税效率,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市国税局还编制了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中除了受理机构、决定机构等基本内容外,还增加了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等要素。据孙玉华介绍,这个服务指南的突出特点就是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山东省范围内申请同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办结时限都一样,不会再出现地区差异。“假设我市纳税人要到省内别的地市申请税务行政许可,按照服务指南的指引,在淄博准备好相关资料直接带过去就可以了。”孙玉华说。

  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得到了基层税务人员的积极响应。张店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周世安介绍说,以前的行政许可审批规定体现在不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这次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的集中和统一,明确了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形式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对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也做出了规定,有利于基层税务机关防范执法风险。

  此外,《意见》还制定了推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等。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杜镇表示,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就是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的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助力企业发展。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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