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去年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 立查职务犯罪219人

2016-01-19 13:58:00    作者:曹亮 丁稳 徐建彬 边增雨 孙剑 孙奉娟 王萍   来源:大众网-鲁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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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月19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起诉4834人;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119日讯(记者 曹亮 丁稳 徐建彬 边增雨 孙剑 孙奉娟 王萍)119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2015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起诉4834人;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

  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 起诉4834

  魏玉民在报告中指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刑责治安”,2015年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15人;依法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76人,依法批捕盗掘古墓葬等犯罪13人,依法查办文化领域职务犯罪10人。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6人,起诉57人,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4人;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5人。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24人,起诉79人。针对交通肇事案件高发的实际,发出检察建议25条。针对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等问题,立查此类职务犯罪案件40人。深入开展“第一书记”帮扶、“五进两服务”大走访、“送法律、送救助、送温暖”走访帮扶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近千次、资助款物近百万。深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办理刑事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38万元。

  报告中提到,淄博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71人、起诉4834人,依法决定不捕、不诉937人。受理来信来访4784件次,办理民生事项1285件,两级院检察长接访291件次。坚持双向保护,对57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9人 县处级以上干部15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建成“两网两室”,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4人、渎职侵权犯罪55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2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报告中提到,在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山东省商务厅原厅长吕在模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加大行贿犯罪和国企改制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查行贿犯罪20人、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31人。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共3万余名党员干部、新任“村官”接受了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对已开工建设的59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高度重视预防志愿作用发挥,聘请预防志愿者951名,开展特色预防活动81场次。

  开展专项监督 依法追捕追诉290

  魏玉民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依法追捕追诉290人,提出刑事抗诉17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12人,依法查办监管场所干警及其他人员职务犯罪7人。督促监狱对违反规定调所换押交付执行的14名已决犯进行调监处理。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115名确无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法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22件,办理执行监督、调解监督和诉讼违法监督案件142件。办理的高奎斌等14人借款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96件,切实服务“三最”城市建设。

初审编辑:陈修胜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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