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8 10:49:00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盛秦岭 毕妍晖)欠债不还的“老赖”们,今后将为自己的失信付出更多代价。1月15日,周村区工商局发出第一张申请人告知单,欠债不还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老赖”范某,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当日,范某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在工作人员输入其身份证号后,系统自动弹出了一份申请人告知单,其中载明“淄博某商贸有限公司:范某因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未履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偿债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公司法》第146条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范某的登记业务就此中止。
采访中,工商人员向记者介绍,自去年12月份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正式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在其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工商部门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最终将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目标。”周村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刘海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