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火灾发生在家中 淄博消防教你如何防“家火”

2016-01-15 07:56:00    作者:仇晶 冯岩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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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其实比家贼更难防的是“家火”。据淄博市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10日,淄博市共发生火灾147起。其中,发生在市民家庭中的火灾事故近73起,大约为事故总数的50%。取暖设备电器线路老化等更是成为冬季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大众网淄博114日讯(记者 仇晶 通讯员 冯岩)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其实比家贼更难防的是家火。据淄博市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自201512月至2016110日,淄博市共发生火灾147起。其中,发生在市民家庭中的火灾事故近73起,大约为事故总数的50%。取暖设备电器线路老化等更是成为冬季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家火”主要是指社区家庭、农村村居等以家庭为起火地点的火灾。这些地点不仅仅包括卧室厨房,还包括小区、地下室、楼道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物质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致使家庭用火用电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家庭火灾更是连续不断。据近几年的火灾统计,城镇居民家庭火灾占有相当的比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都不容忽视。现代家庭陈设、装修日趋增多,用电、用火、用气不断改善,发生火灾机率相应增大。居民家庭起火,往往具有燃烧猛烈、火势蔓延迅速、烟雾弥漫、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火灾特点。此外,许多城市居民使用煤气或液化石油气,起火后容易形成气体燃烧、爆炸。一些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在平房里,其房顶有些是用可燃材料建造的,起火后,火势极易烧到顶棚,沿屋顶可燃物迅速蔓延,造成火灾扩大蔓延,导致建筑倒塌破坏。居民家庭中,发生火灾后往往因为缺少自救能力而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家庭起火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控制,还会殃及四分邻,使整幢居民楼或整个村庄遭受到火灾危害。

  火灾事故的原因五花八门,冬季取暖不当、电器线路老化、儿童随意玩火等等均是造成家庭火灾事故的原因。家庭住宅起火虽然原因不尽相同,但是造成的损失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消防部门提醒市民要牢记家庭防火的七项注意:一是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二是白酒、纸张、窗帘等易燃可燃物品应与火湖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三是定期对家中的电气线路、燃气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出门前关闭电源;四是使用液化气、天然气时不要外出,用完后关好开关,避免气体泄漏;五是妥善保管好家中易燃可燃物,保证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六是不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最好在家中配备灭火器;七是装有防盗网等设施的,要预留逃生出口。

   淄博市消防部门也提醒市民如果遇到了火灾,在逃生时也应牢记七忌。一忌惊慌失措,盲目乱跑或跳楼,而应根据火势大小和蔓延方向,选择逃生路线和方法。二忌盲目呼喊,这是由于很多家庭选用易燃材料装修,燃烧时会散发出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逃生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到紧急时刻不要大声呼叫或移开毛巾,且须采取匍匐式前进逃离方式。三忌贪恋财物,这会增加负担影响逃生速度,甚至本已逃离又重回火场引起危险。四忌乱开门窗,在室内躲避时,这样可以防止高温烟气涌入室内,降低能见度,影响藏身。五忌乘坐电梯,起火后电梯会断电,会造成被困。六忌随意奔跑,否则极易引火上身。七忌方向错误,逃生时应从高楼层向低楼处逃生,因为火势是由下往上燃烧的,有时蔓延速度比人的速度还快,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就近逃到楼顶,并站在上风处。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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