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改造射钉枪 因非法制造枪支被刑拘

2016-01-11 14:42:00    作者:袁菲菲 王鹏程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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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齐都派出所将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王某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大众网淄博1月11日讯(记者 袁菲菲 通讯员 王鹏程)近日,齐都派出所将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王某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8日晚上11点,民警巡逻至临淄区某桥西侧时,发现一车辆停在路边,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遂上前进行盘问,询问时该男子神色慌张,言词闪烁,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搜查,在其副驾驶后座发现了一个疑似改造枪支的射钉枪,后经专门鉴定后,该射钉枪认定为枪支。经审讯,王某某承认其在2月份,用射钉枪改装成枪支,主要用于平常打猎野味,现王某某已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由射钉枪改造成枪支的犯罪在全国各地都有出现,很多案件反映出,不少犯罪嫌疑人在改造和使用射钉枪,将其作为打鸟工具时,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明确,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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