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车撞路墩致昏迷

2015-12-29 16:46:00    作者:   来源:淄博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晚报讯 (记者相国旗)驾驶员及乘客在乘坐汽车时不系安全带,如果发生碰撞,将造成很大的伤害。12月26日,高青县花沟镇唐口桥头附近发生一起事故,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子由于没系安全带,车撞到水泥墩上时,该女子因受伤较重导致昏迷。
  采访中,参与救援的高青县消防大队田镇中队的消防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银色面包车撞到了马路上的水泥墩子上,车内一男一女被困在严重变形的车内无法逃出。据现场观察,被困男子在驾车中系了安全带,受伤较轻,而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子因为没有系安全带,在车辆碰撞中受伤严重,导致昏迷。消防人员经过近20分钟的施救,将受伤较重的女子救出并转交给在场的120急救人员。经观察,处于驾驶座上的男子只是腿部被卡在车内,消防人员利用扩张器材经过不到10分钟就将其救出。经咨询120急救人员,受伤较重的女方虽昏迷但生命体征良好,男子只是腿部受到轻伤,并无大碍。
  据现场群众介绍,车内男子不是当地人,因为不熟悉路况又恰巧对向有开着远光灯的车辆驶来,使其看不清前方路况才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具体原因还要等进一步的调查。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和乘坐汽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因为在发生碰撞时,安全带可以将人固定在座位上,不易被甩出车外,可避免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晓雨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