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 博山男子受贿罪判10年

2015-12-18 18:34: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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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其中涉及受贿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等,博山一男子因受贿罪被判10年。

  大众网淄博12月18日讯(记者 丁稳)近日,大众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其中涉及受贿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等,博山一男子因受贿罪被判10年。

  2015年4月27日,博山区院立查的山东北方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工具材料员常征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李培宝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法院审理,李培宝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王然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公平因涉嫌盗窃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兴宝因涉嫌盗窃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张朋因涉嫌抢夺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孔庆亚、安鹏、王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林林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段复雷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孙玮杰因涉嫌诈骗罪被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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