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2015-12-16 21:04:00    作者:丁稳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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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和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依据党纪法规和《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对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大众网淄博12月16日讯记者 丁稳)今日,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获悉,淄博市和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依据党纪法规和《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对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淄博市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廖波涛履职不到位问题。廖波涛因对有的省安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未及时报告领导,未告知相关科室、监察支队或下级安监部门,致使项目信息上传下达不畅通,市安监局给予廖波涛停职检查处理。

  临淄区金山镇副镇长段学恕履职不到位问题。段学恕因未认真审核个别村迁坟补助款领取单,致使财政资金被虚报套取,临淄区纪委给予段学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博山区八陡镇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执行不力问题。八陡镇政府责令对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城建环卫所所长崔希忠作出书面检查。

  桓台经济开发区、唐山镇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执行不力问题。桓台县纪委对牵头推进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县环保局副局长许志明,对落实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工作属地责任不到位的桓台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田美峰,果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荆宝桢,桓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一局副局长、果里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巩本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果里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县环保局和果里镇党委、政府及唐山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高新区创业中心对高分子创新园公寓租户监管不力问题。高新区高分子创新园公寓租户违反租赁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高新区纪委责令高新区创业中心主任王军作出书面检查,对中心原副主任张猛、现副主任杜振江进行诫勉谈话。

  淄川区、周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库区移民扶持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问题。审计发现淄川区、周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存在公职人员虚报冒领库区移民扶持资金问题。经淄博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淄博市纪委对资金发放监管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市水利移民管理局局长牛蒙军进行诫勉谈话。淄川区纪委对移民身份复核工作不细致,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太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海泳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区移民局局长牟先林作出书面检查。周村区纪委对移民身份复核工作不细致,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区水务局局长刘子稳,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宋刚,南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健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区水务局农水科科长魏国栋,南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侯凤霞、副主任侯健作出书面检查。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纪委对移民身份复核工作不细致,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萌山水库管理处副处长王力,商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高勇,萌水镇人大副主席孙志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萌山水库管理处科员王浩、朱洪玲,商家镇政府科员孟祥宝、王光喜,萌水镇政府科员郑芹、王明吉作出书面检查。对移民身份核查把关不严,负直接责任的26个村主要负责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59名虚报冒领财政扶持资金的公职人员分别受到了党纪处分和批评教育处理。

  通报要求淄博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改进作风,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发现“为官不为”问题线索的,要严格按照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调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为官不为”问题未及时问责到位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切实推动广大干部转变作风、勤政为民、干事创业。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王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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